知识与问答

当前位置: 主页 > 知识与问答

买卖不破租赁(买卖不破租赁是什么规定)

1、出租人出卖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2、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3、《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4、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间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买卖不破租赁的概念

买卖不破租赁,是指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在租的房子怎么出售

如果房屋尚在出租状态,房屋产权人应在售房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在实际案例中这个期限一般为15或30天。这样承租者可以提前了解房屋持有人的出售意愿,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或利用这段时间另寻房屋、或和房屋持有人约定告知买主租赁现状。需要提醒房屋持有人的是,如出售房屋未通知承租人,即使手续合法、程序健全,承租人也有权利主张房屋买卖无效,并有权以同等价格购得该房屋。

租户一定能优先买房吗

虽然租户享有优先购买权,但并不意味着租户一定能优先买房。还需要满足下方条件:

1、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签订的租赁合同必须合法有效。

2、房屋产权人将房屋出售给配偶、父母、子女等亲属的话,承租人无法主张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只能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所谓的“同等条件”就是指,承租人购房的条件与第三人购房的条件是相同的,不论是在房价、支付方式还是其他方面,承租人都不会以优于第三人的购买条件买下房屋。

4、如果承租人和共有权人同时想购买房屋,共有人可以先于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

5、承租人必须在一定的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房屋产权人卖房之前要确保租客等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已经放弃使用权利,要求对方出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

相关文章

  • 看房团可靠吗?参加看房团需要注意什么
  • 电梯房24楼好不好 买电梯房怎么选择楼层
  • 汇林绿洲怎么样 汇林绿洲房价
  • 怎么检测装修污染
  • 折叠伸缩门的工作原理 伸缩门怎么样
  • “330新政” 你真的了解吗?
  • 土地证和房产证都是什么?它们有何区别?
  • 隔墙听音有什么土办法 隔音材料什么最好
  • 什么是椰壳马赛克?装修选择椰壳马赛克的优点和主要用途介绍
  • 日租房什么意思?租房子用什么app?
  • 排风扇的尺寸是多少
  • 为什么指纹锁有点水就打不开
  • 怎样除甲醛
  • 为什么进户线要用铝线
  • 什么是小产权房
  • 户型分析从哪几个方面
  • 办房产证有时间限制吗
  • 办公场地租赁注意事项
  • 房顶隔热什么方法最好
  • 卫生间墙砖尺寸有哪些